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鄭黃秀枝 | 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0/05/28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所屬谷和食品廠從事豆類食品製造作業,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管制規模,經查獲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本局認定影響水體品質,屬公告之足使水污染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9-05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一七一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