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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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8/10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銀及其化合物(總銀) (僅限攝影沖洗及照相製版之廢顯影液)」(廢棄物代碼: C-0107,有害特性認定之有害廢棄物) 之貯存設施及地點,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08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三三三巷六及六之ㄧ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