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環貨運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5 , 0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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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陳韋呈
統一編號
12546364
成立日期
1985/03/19
資本額
3,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111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陳韋呈 董事 6.67%
營業項目
  • 其他汽車貨運(494099)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高環貨運有限公司
    2023/07/13
  • 公司名稱變更為高環貨運有限公司
    2018/04/09
  • 公司名稱變更為高環貨運有限公司(前名稱:瑩佳交通運輸有限公司)
    2018/04/09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111號1樓
    2018/04/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陳韋呈
    2018/04/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王文珍
    2013/11/26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520號
    2013/07/04
  •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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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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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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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損害賠償
    2023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2024
  • 損害賠償
    2025
  • 支付命令
    2024
  • 返還代墊款
    2024 2025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2025
  • 一、台 高環貨運有限公司與黃進隆等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聲請假扣押再抗告事件。
    202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1/17 高雄市 NT$6,000 案係貴公司111年11月10日來函辦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變更申請,案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顯示於111年3月24日換發變更戶籍地址,惟未依規定於30日內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44-112-01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一一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6/05 高雄市 NT$12,000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核貴公司清運車輛FS-47,於109年7月至9月間清運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D-1201),係屬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廢棄物,惟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11-06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一一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10/19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10年10月14日依據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函請陳述在案,貴公司亦不否認違規事實,係因員工申報清運機具車號不完整,導致聯單(編號S26A082211000166)查無軌跡,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0-10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一一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8/10 高雄市 NT$60,000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1月17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大遼路1-2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車頭:KLB-7722),另尾車(63-JM)係「高瑞交通有限公司」所有,於該廠區載運廢木材,經查貴公司上開車輛未領有清除許可,從事廢木材清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44-109-08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一一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9/06/12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08-06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一一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9/06/12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08年4月16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大成路111號1樓稽查,發現貴公司營運紀錄未存放於許可存放地點(本市燕巢區大成路111號1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4-108-06002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條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大成路一一一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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