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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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3/27 | 新北市 | NT$6,000 | 因事實及法規依據: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北環廢乙清字第0784號,有效期限為101年7月10日至106年7月9日,於104年6月25日註銷),為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情形之事業。經104年5月1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局派員稽查貴公司於本市林口區頂福99號之1之廠址,發現貴公司清除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等混合五金廢料、廢電線電纜、廢油及廢液等數項廢棄物,並貯存於廠內,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1年7月至104年4月上網申報每月清除廢棄物量皆為0,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除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二)(三)之規定,依法告發,並依據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通知陳述意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3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保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二)及(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里民族路一八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2/23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6-0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里民族路一八三號 | |
水污染 | 2016/11/01 | 新北市 | NT$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1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里民族路一八三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8/09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0-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村文化二路四八號三樓之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