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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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宜芬 | 董事 | 7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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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9/03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107年5月30日報運進口「WASTE PAPER」乙批(進口報單號碼:AA/07/365/X5342),案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驗取樣化驗結果,來貨基材為紙,其上塗佈聚氯乙烯(PVC)其含Ca、Ti等元素,來貨係屬複合性材質,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7-09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普強里大勇三街八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