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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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維 | 董事 | 10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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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南里巡海公園南側漁產道路改善工程 |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 105/03/15 | 950000.0 | 是 |
104年度圖書館第二期裝修工程 | 高雄市左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 104/11/12 | 否 | |
104年度崇仁樓頂樓防水隔熱工程 | 高雄市左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 104/10/27 | 否 | |
104年度圖書館整修工程 | 高雄市左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 104/06/30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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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3/0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辦理廖麗玉住宅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烏山頭段154-16地號),領有拆除執照( (110)南工拆字第0046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30006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中庸街一七五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2/11/21 | 臺南市 | NT$72,000 | 案經本局於111年10月13日10時50分派員至本市中西區大新街71巷7號執行噪音陳情案件稽查,經查噪音源為振鈦營造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房屋拆除作業使用破碎機產生之噪音,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74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是以限期改善通知書通知其限期於111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後經本局於111年10月21日14時35分派員至陳情人指定地點(同第一次測量地點)進行複查,經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77.5分貝,背景音量52.5分貝,因測量場所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故免予修正,是量測結果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有噪音管制稽查工作紀錄單及照片可稽。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 22-111-110085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中庸街一七五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8/04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9年7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203巷1弄16號旁(富農段159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凹槽,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08004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中庸街一七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7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承攬「良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2段92號拆除工程」(拆除許可函:(106)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027號),本案拆除工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始得營運而未依規定檢具送審即拆除完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2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興中一路二七六號七樓之四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7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承攬「良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2段92號拆除工程」(拆除許可函:(106)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027號),本案拆除工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上網申報而未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2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興中一路二七六號七樓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