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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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佑 | 董事 | 2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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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1/22 | 桃園市 | NT$6,000 | 該公司112年8月9日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負責人戶籍地址已於112年6月2日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2年8月9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2-11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四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