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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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2/20 | 南投縣 | NT$3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6日至貴公司稽查,原公司名稱業已於113年2月19日變更,但貴公司並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府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4-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里保甲路二七六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25 | 南投縣 | NT$6,000 | 一、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11日環署循字第1121080916號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暨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第104條及105條規定辦理。二、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針對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進行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1年10月至112年3月),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申報資料廢棄物代碼: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申報產出量超過經南投縣政府同意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月產生量逾10%,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三、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罰鍰額度=1x1x1x6,000元=6,000元),裁處罰鍰新台幣6,000元整,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1小時。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9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竹山鎮延平里保甲路二七六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