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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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1/02/04 | 嘉義縣 | NT$1,200 | 本案業經本局調閱109年11月19日13時29分至30分間之監視畫面,見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CK-9617〕於上述時間棄置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於本縣朴子市嘉朴段251地號(道路彎道處),該行為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下稱同法)第27條第1款:「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0-01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市西區劉厝里劉厝路四一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