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移動污染 | 2025/04/11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05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六巷二○弄二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5/01/02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1229)於113年6月18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06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六巷二○弄二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2/12/02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12017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六巷二○弄二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8/03/30 | 臺中市 | NT$3,000 | 運捷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487-AU於107年02月27日15時29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6%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07-03015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六巷二○弄二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