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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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5/17 | 臺南市 | NT$90,000 |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經本局於111年3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3mg/L,(標準值16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1.8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造紙業(使用廢紙為原料未達60%)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1-05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五八號 |
水污染 | 2019/04/12 | 臺南市 | NT$198,000 |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使用廢紙為原料未達60%以上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11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4.2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1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4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五八號 |
水污染 | 2018/09/10 | 臺南市 | NT$63,000 |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值231 mg/L(標準值160 mg/L)、生化需氧量值51.8 mg/L(標準值30 mg/L)、懸浮固體值50.2 mg/L(標準值30 mg/L)、真色色度903(標準值55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里大順路一五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