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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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11/27 | 臺南市 | NT$30,000 | 臺端從事蛋品製造,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分類定義(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將清洗蛋之廢(污)水,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1.7 mg/L(標準值3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42mg/L(標準值30 mg/L),超出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認定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距離,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11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五、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油車里一二九之二九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3/10/16 | 臺南市 | NT$30,000 | 臺端從事蛋品事製,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分類定義(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將清洗鹹鴨蛋之廢(污)水未經處理,經場內溝渠排放至場外路旁側溝進入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22 mg/L,經認定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距離,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10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五、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油車里一二九之二九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5/05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109年3月20日9時40分許派員於麻豆區麻口里麻豆口96-1號稽查,現場貴行從事蛋類製品加工,於廠外水溝發現有蛋殼掉落污染地面、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5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麻豆區油車里一二九之二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3/09/02 | 臺南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2-09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油車里一二九之二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