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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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小104年度下期報廢不堪使用財產及非消耗品變賣(第1次招標) | 新北市新店區新和國民小學 | 104/11/13 | 152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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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4/09/12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即新富金屬企業社)場內回收項目包含廢電子電器(R-1901、R-1902、R-1903)、廢資訊物品(R-1905、R1908)、廢鋁容器(R-1307)等環境部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及廢鐵(R-1301)、廢鋁(R-1304)、廢銅(R-1302)、廢塑膠(D-0299)、廢電線電纜(D-2601)等非屬公告之物品,並以貯存廢電腦、廢冷暖氣機、廢電視機及廢電冰箱等應回收廢棄物為大宗;次查應回收廢棄物使用面積為1,158.09平方公尺,已達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公告之規模(1,000平方公尺),惟未向本局申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即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45-113-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及第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永安街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