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移動污染 | 2017/04/21 | 新竹市 | NT$3,000 | 貴事業所有車輛(車號:J○-6341)於105年11月15日行經本市科學園區園區二路交流道前北上方向,經本市環境保護局及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竹竹苗聯合稽查排氣不透光率達3.8m-1,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出廠日期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間,排放標準為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04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新竹市長安街一○○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