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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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01/06 | 高雄市 | NT$63,000 | 本局於108年9月27日派員至該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17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灣裡里岡山北路一九五號 |
水污染 | 2011/10/07 | 高雄市 | NT$1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10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灣裡里岡山北路一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