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王俊凱 | 董事 | 3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4/10/10 | 臺中市 | NT$30,000 | 貴公司位於臺中市西屯區西林巷30-58號廠房,經本局113年9月3日前往稽查,發現現場製程說明如下:(1)製程一:原料→拌合→分裝→成品(皮膜劑),該製程會依客戶需求調整pH,並會產生微量氣體,故現場有加裝洗滌塔(空污防制設備)。(2)製程二:濃縮原料加水調配比例→清洗貝克桶表面髒污→分裝→成品(促進劑),該製程清洗廢水及製程一洗滌塔廢水會引流至廠內溝渠,以沉水式馬達抽至貝克桶,再委託廢棄物清理廠商清理。(3)現場製程二有清洗貝克桶表面髒污作業,產出之清洗廢水及製程一洗滌塔廢水會引流至廠內溝渠,查該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第8項化工業之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貴公司未申請廢水貯留許可文件而逕行廢水貯留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3-10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何仁里長安路一段五六巷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4/07/29 | 臺中市 | NT$30,000 | 本局於113年6月12日9時40分發現臺中市西屯區西林巷5之19號工廠未妥善收集、處理容器清洗產生之酸性污水,逕自排放污染廠旁排水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3-07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何仁里長安路一段五六巷二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1/10/20 | 臺中市 | NT$1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0-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西林巷五號之一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