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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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1/06 | 桃園市 | NT$360,000 | 貴公司設於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海萍路12號(管制編號:H4801352),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含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236-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12月15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現場污染源熱轉印機(E111)運作中,經查後端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101)未開啟,且後端馬達亦未運作。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0-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村海萍路一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6/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該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運作中,且105年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量:油墨及溶劑使用量為27.8公噸,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 | 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61 |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海萍路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