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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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0/08/28 | 彰化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污染土地致和美鎮新賢段0301(部分)及0302地號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32-109-080001 |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犁盛里東谷路一六二巷二六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0/05/28 | 彰化縣 | NT$200,000 | 貴公司未依土污法第7條第6項規定(應變必要措施執行期限,以12個月內執行完畢者為限,必要時得展延一次,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規定),於改善期限18個月內檢具應變必要措施改善完成報告送審。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 | 32-109-050002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犁盛里東谷路一六二巷二六號 |
水污染 | 2018/12/17 | 彰化縣 | NT$115,000 |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乙組送驗,檢測結果六價鉻濃度為0.7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5 mg/L)0.5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現場無留存104年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購買單據或發票影本,未依規定保存相關單據5年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7-12008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犁盛里東谷路一六二巷二六號 |
水污染 | 2017/02/02 | 彰化縣 | NT$192,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20014 | 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犁盛里東谷路一六二巷二六號 | |
水污染 | 2014/08/22 | 彰化縣 | NT$7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8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4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犁盛里東谷路一六二巷二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