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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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欣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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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7/21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30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大仁路67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收受廢塑膠再利用行為,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六七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0/04/15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接獲市府消防局通報,派員於108年12月15日03時12分,到達本市路竹區大仁路及台一線路口旁觀測確實有發現到貴廠(即上鼎企業有限公司)廠房冒出大量濃煙並逸散至周界外,到達廠房稽查,發現燃燒物為貴廠塑膠原料,現場產生明顯可見大火與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因未有裝設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大量粒狀污染物逸散污染空氣,即予錄影拍照存證,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9-03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款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六七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