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3/07/08 |
屏東縣 |
NT$6,000 |
查貴公司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和路119之92號廠房,從事廢塑膠處理業,業經發生火警將廠內廢塑膠混合物及祝融廢棄物堆積廠外橋墩及道路處,經本局於112年6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堆積廢棄物仍未妥善貯存處置,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事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2-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3/05/20 |
屏東縣 |
NT$210,000 |
貴公司承租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和路119-91及119-92號工廠(里港鄉中和段607、725及726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4日及4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廠房內堆置大量塑膠混合廢棄物,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污染物(燃燒塑膠惡臭異味)散布空氣中,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12-05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7/12 |
屏東縣 |
NT$12,000 |
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申報廢棄物再利用後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累計至110年11月底之貯存量為32.14公噸,與現場稽查所見及該公司111年2月24日至本局陳述意見說明實際貯存量僅約50~60公斤明顯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環境教育 |
2022/05/10 |
屏東縣 |
NT$5,000 |
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應受環境講習8小時之行政處分(裁處書字號:41-110-110037號),經本府排定該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至本府環保局參加8小時環境講習(111年2月21日屏府環綜字第11130718200函知),惟該公司未派人完成講習時數(未到課且未請假),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本府遂於111年4月20日以屏府環綜字第11131502000號函請該公司於111年4月27日至本府環保局陳述意見;經核未有阻卻違法事由,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應予裁處罰鍰新臺幣5,000元暨同法第23條裁處環境講習1小時。由系統預帶,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1-050003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12/06 |
屏東縣 |
NT$120,000 |
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至義翔環保有限公司回收貯存場稽查,現場堆置貯存大量混合回收物,貯存地點廢棄物溢散、地面未保持清潔、回收、分類之廢容器未依其種類分區貯存且堆置高度超過5公尺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1-110-11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24 |
屏東縣 |
NT$12,000 |
1.稽查時粉碎機故障無法運轉,場內除貯存大量收受之廢塑 膠,另貯存大量由公司所屬資源回收場(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轉運至此貯存之應回收廢棄物及篩選後廢棄物等,查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場內貯存大量尼龍漁網、棉繩等,查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 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05/16 |
屏東縣 |
NT$180,000 |
經查所述地點為該公司資源回收場,場內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1-110-05005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2/21 |
屏東縣 |
NT$180,000 |
稽查時作業中,該場內有堆置大量混合物,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致有積水及散發惡臭情事,明顯未改善完成,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將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9-1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0/06/29 |
屏東縣 |
NT$240,000 |
經查所述地點為一處廢棄物堆置場,大部分皆為塑膠類廢棄(碎片、袋子等),未妥善覆蓋,因數量龐大已高過圍籬約10米高(最高處),圍籬已重壓傾斜,現場拍照存證,鄰地農地亦有部分飄散下來之廢棄塑膠袋及塑膠碎片,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1-109-0601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03 |
屏東縣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場址(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其中場址左側堆置包含廢嬰兒車、廢電扇、廢桌椅、廢床墊、廢機殼、廢印刷電路板等,另在該場址後方有堆置非單一塑膠材質且夾雜大量不同類型之廢塑膠,為拆解完後之廢塑膠混合物。查貴公司雖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屏府廢乙清字第161號),惟未經許可於上述場址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09-03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03 |
屏東縣 |
NT$180,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址後方堆置大量混合回收物,堆置高度達5公尺以上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另貯存場內廢輪胎遮雨設施未覆蓋完全,貯存場之中文標示不全,且回收物(廢容器)與非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廢電線、廢光碟)等混雜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經查貴公司違反本法條1年內已有2次違規裁處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8-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27 |
屏東縣 |
NT$180,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址後方堆置大量混合回收物,堆置高度達5公尺以上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另貯存場內廢輪胎未設置遮雨設施,且回收物(廢容器)與非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廢電線、廢光碟)等混雜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經查貴公司違反本法條1年內已有2次違規裁處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8-08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8/05 |
屏東縣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堆置場址(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包含廢嬰兒車、廢電扇、廢桌椅、廢床墊、廢機殼、廢印刷電路板、廢電腦螢幕、廢電池、廢熱水瓶及廢輪胎等,堆置區旁有放置拆解及處理行為之機械及鐵槌等用具,並有一袋已拆解及分類之廢印刷電路板,另在貴場址後方有堆置非單一塑膠材質且夾雜大量不同類型之廢塑膠,為拆解完後之廢塑膠混合物。查貴公司雖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屏府廢乙清字第161號),惟未經許可於上述場址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08-08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06 |
屏東縣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貯存場所回收品堆置高度達6公尺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掉落、溢散至隔鄰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8-06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03 |
屏東縣 |
NT$6,000 |
107年9月17日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收購事業產生之廢塑膠(R-0201),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亦未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7條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第3款 |
40-108-06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07 |
屏東縣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本局於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貯存場所回收品項未有明顯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貯存場露天堆置未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之設備或措施,且廢棄物掉落、溢散至隔鄰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7-10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08/24 |
屏東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位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之回收物堆置場於107年8月2日10時10分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有些許保麗龍、塑膠膜碎片散落至鄰地(屏東市大春段611地號),造成污染地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08007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02 |
屏東縣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路80巷(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場區,並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本局於107年6月29日及107年7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該貯存場回收之品項露天堆置,未有防雨水滲漏設施,且貯存地點不具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施,致場內積水嚴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7-08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31 |
屏東縣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坐落屏東市大春路80巷(屏東市 大春段612地號)場區,經本局107年6月14日16時20分稽查 發現回收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防止地面水、雨 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之鋪地水泥破損未修 復,致有滲出深藍色不明污水沉澱污染隔鄰農地,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 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07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21 |
屏東縣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路80巷(屏東市大 春段612地號)場區,經本局於107年5月9日15時20分稽查發 現回收之廢電器物品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並未具 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施,且地面無完整不透水鋪面,致 下雨產生藍色廢污水排出流入隔壁稻田污染水稻作物,已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 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第7款之規 定,爰依同法第51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07-06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8/05/17 |
屏東縣 |
NT$60,000 |
現場凌亂散置大量應回收廢棄物及分選後衍生之一般廢棄物,造成部分圍籬向毗鄰之農地傾倒,廢棄物掉落農田間,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且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污染地面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 |
45-107-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第4條第1項第1款、第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7/05/31 |
屏東縣 |
NT$60,000 |
於本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從事資源回收業務,回收貯存場面積逾1000平方公尺,未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06-06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佐村民生路二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