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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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2/18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經本局於109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橘色色素之污染物流至廠外排水溝(鹽水溪流域)。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0-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20/12/24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09年10月5日派員稽查,於違規地點發現有殘留貴公司生產之飲料配料(泡泡珠),明顯污染排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1204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9/10/16 | 臺南市 | NT$2,400 | 本局於108年6月27日10時2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市區民族路及國際路路口排水溝稽查,稽查當時於案址排水溝見水色有變紅及排水溝內殘留有些微顆粒果汁(食用膜包覆果汁、糖分、食用色素),經查為貴公司從事食品加工製造,於製程及清洗機台時流出所造成水溝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00156 | 一年內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一 |
水污染 | 2019/08/21 | 臺南市 | NT$3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28日稽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製程產生含紅色色素之污染物,經沖洗後流至廠外排水溝(鹽水溪流域)。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8-08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五、第3條第1項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9/07/04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從事食品加工製造,本局於108年6月4日15時1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市區民族路及國際路路口排水溝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製程及清洗機台時將紅色水及顆粒果汁(食用膜包覆果汁、糖分、食用色素)排入水溝造成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7006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 臺南市新市區港墘里國際路一五號四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