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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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永清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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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9/12/24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受託旗幟廣告(登載內容:2019札哈木風華原音重現,札哈木之星總決賽,…)設置業務,於違反地點明顯有旗幟傾斜、破損且已逾越核定設置期間(自108年8月10日起至8月24日止,屆滿翌日(108年8月25日)中午十二時前應自行完成清除並回復原狀;…)情事,屬非經主管機關許可而設置之旗幟廣告物,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41-108-120214 |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永新五街二○○巷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