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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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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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6/04 | 苗栗縣 | NT$66,000 | 1.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文件即逕行營運;產出應申報之事業廢棄物未申報。2.廢鐵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有污染地面情形。3.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6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有路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3/04/17 | 桃園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 | 41-102-0412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項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楓樹里自強北路一七巷三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