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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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19 | 高雄市 | NT$12,000 | 台端於107年2月23日、24日,駕駛清除車輛(車號:591-N6)載運郭啟貞位於燕巢區滾水路107號廠房之廢棄物至本市橋頭區內庄段287地號土地,台端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1823900號),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運前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6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一二二之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19 | 高雄市 | NT$24,000 | 台端於107年2月23日、24日,駕駛清除車輛(車號:591-N6)載運郭啟貞位於燕巢區滾水路107號廠房之廢棄物至本市橋頭區內庄段287地號土地,台端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1823900號),惟未將前開廢棄物清運至合法指定地點妥適處理處置,明顯未依審查核准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6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一二二之五號 |
移動污染 | 2017/01/17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01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一二二之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13/10/24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2-1001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里大遼路一二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