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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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2/18 | 臺東縣 | NT$1,000 | 所有車輛(車號:8519-V7)經排煙檢驗,經車牌辨識系統辨別為1年內無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1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 | 21-114-02054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1條、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東縣臺東市自強里開封街五四三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4/09/18 | 高雄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3年8月23日16時30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德段1063-2地號土地(仁武區鳳仁路166號旁)稽查時,發現貴公司仁武營業所於所屬停車場內露天燃燒廢棄木棧板,現場未設置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3-09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東縣臺東市自強里開封街五四三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3/02/25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02-02299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東縣臺東市自強里開封街五四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