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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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3/05 | 彰化縣 | NT$62,500 | 於本縣彰化市水尾二路106巷152-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因切削機台切削油滿溢經雨水管流至承受水體,惟未依規定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且已造成污染事實,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1月15日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8-030003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崙平里曉陽路三○一巷四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