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環境用藥污染 | 2019/07/09 | 彰化縣 | NT$120,000 | 本案樟腦油及香茅油之生產公司「養生堂德寶生技有限公司」未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第 13 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屬偽造環境用藥,然貴公司接受「養生堂德寶生技有限公司」委託進行分裝,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7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7條第1項,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8條第1項 | 42-108-070001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7條第1項及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8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南五路三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