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2/05/03 | 彰化縣 | NT$100,000 | 因從事工業活動污染土壤且未完成緊急應變必要措施,致用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32-111-05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水污染 | 2020/03/18 | 彰化縣 | NT$10,000 | 經本府108年6月11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196613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8年9月6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 30-109-03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水污染 | 2018/03/02 | 彰化縣 | NT$390,000 | 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4倍)、鋅19.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2.9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3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水污染 | 2018/01/02 | 彰化縣 | NT$2,214,000 | 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570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84.7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120mg/L,超過最大限值(100mg/L)10.2倍;鋅濃度為197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38.4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10004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水污染 | 2017/07/22 | 彰化縣 | NT$60,000 | 放流水經檢測結果重金屬鋅8.61mg/L(放流水標準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72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7007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水污染 | 2014/04/08 | 彰化縣 | NT$1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30-103-04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項次9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2/04/13 | 彰化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1-04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 |
水污染 | 2011/12/20 | 彰化縣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0-12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年05月13日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令發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