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輝有限公司 解散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03 , 04: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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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統一編號
27915484
成立日期
2005/10/12
資本額
5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125巷62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璟輝有限公司 100%
營業項目
  • 基本金屬表面處理(254411)
  • 公司歷程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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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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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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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2022/05/03 彰化縣 NT$100,000 因從事工業活動污染土壤且未完成緊急應變必要措施,致用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32-111-050001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水污染 2020/03/18 彰化縣 NT$10,000 經本府108年6月11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196613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8年9月6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30-109-030025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水污染 2018/03/02 彰化縣 NT$390,000 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4倍)、鋅19.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2.9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7-03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水污染 2018/01/02 彰化縣 NT$2,214,000 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570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84.7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120mg/L,超過最大限值(100mg/L)10.2倍;鋅濃度為197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38.4倍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7-010004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水污染 2017/07/22 彰化縣 NT$60,000 放流水經檢測結果重金屬鋅8.61mg/L(放流水標準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72倍)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6-07007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水污染 2014/04/08 彰化縣 NT$18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30-103-04000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項次9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一般廢棄物 2012/04/13 彰化縣 NT$1,200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01-04002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水污染 2011/12/20 彰化縣 NT$3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30-100-12002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年05月13日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令發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項次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六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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