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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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06/11 | 高雄市 | NT$225,000 | 本局113年4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機械鍍鋅桶(E001、E003、E006)及烘烤機(E002、E004、E007)空氣污染物經水洗塔(A001)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現場發現機械鍍鋅桶(E001、E003、E006)正常操作,水洗塔(A001)洗滌液抽水馬達未開啟,造成機械鍍鋅桶(E001、E003、E006)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未經處理後排放。貴公司未維持水洗塔(A001)之正常運作,造成未處理各種空氣污染物,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06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路三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