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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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商伊麗莎白雅頓有限公司(Elizabeth Arden Trading B.V.) | 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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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07/09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4-07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4/09/29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3-090003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4/08/22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3-080002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4/06/10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3-06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2/10/31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1-100009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2/10/31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1-100010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1/05/31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0-050004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一四三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