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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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美 | 董事 | 3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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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5/11/17 | 桃園市 | NT$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4-11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溪洲五六之四附一三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5/15 | 臺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4-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社正路八七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16 | 桃園市 | NT$3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0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桃園縣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項次六、裁罰事實(四),處新台幣三萬元整。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溪洲五六之四附一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16 | 桃園市 | NT$3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0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桃園縣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項次六、裁罰事實(四),處新台幣三萬元整。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溪洲五六之四附一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9/10 | 桃園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 40-103-090020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溪洲五六之四附一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9/09 | 桃園市 | NT$1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9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桃園縣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項次6之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溪洲五六之四附一三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4/19 | 臺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2-04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社正路八七巷一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2/26 | 臺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2-02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社正路八七巷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2/05/27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1-101-0521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社正路八七巷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