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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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2/21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於112年8月11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1段551巷5號1樓稽查,臺端於該址設立工廠,從事食品(豆乾)製造業,查該廠每日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 R-0120(豆渣)重量約為4~4.6公噸,屬環境部公告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公噸以上),惟臺端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臺端於112年11月8日前完成改善;後本局於112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原地點複查,臺端仍未具備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2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07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於112年8月11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1段551巷5號1樓稽查,臺端於該址設立工廠,從事食品(豆乾)製造業,查該廠每日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R-0120(豆渣)重量約為4~4.6公噸,屬環境部公告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公噸以上),惟臺端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12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2/10/20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7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1段551巷5號廠房稽查,該廠係臺端經營之好香食品行龜山一廠,從事食品(豆類製品)製造作業,查該廠製程之廢水收集至陰井,惟該陰井底方存在裂縫,導致灰白色廢水直接漫流至廠區旁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塔寮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1-10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11/27 | 桃園市 | NT$30,000 | 製程作業產生之廢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乳白色廢水直接排放至塔寮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8-11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11/27 | 桃園市 | NT$30,000 | 臺端因108年5月6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並限期至同年5月13日前改善,限期改善屆滿本府派員複查仍未將作業廢水有效收集處理,排放乳白色廢水至塔寮坑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8-11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8/20 | 桃園市 | NT$1,200 | 豆類製品殘留物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8005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05/30 | 桃園市 | NT$30,000 | 清洗機台之廢水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至承受水體(塔寮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8-05003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05/30 | 桃園市 | NT$30,000 | 該製程之廢水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至承受水體(塔寮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8-05003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五五一巷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7/04/11 | 桃園市 | NT$30,000 | 台端經營之好香食品行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超出放流水標準,並續流污染承受水體(塔寮坑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4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華里萬壽路一段四二二巷二二弄三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