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10/18 |
桃園市 |
NT$24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證字第H5087-05號、燃證字第H267-01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8日派員會同環境部至貴公司執行工廠排放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受測污染源蒸氣鍋爐(E401)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為P401。檢測結果:P401戴奧辛檢測濃度為0.618 ng-TEQ/N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所訂戴奧辛排放標準0.5 ng-TEQ/Nm3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證字第H5087-05號、燃證字第H267-01號」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28日派員會同環境部至貴公司執行工廠排放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受測污染源蒸氣鍋爐(E401)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為P401。檢測結果:P401戴奧辛檢測濃度為0.618 ng-TEQ/Nm3,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所訂戴奧辛排放標準0.5 ng-TEQ/Nm3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3-10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4/06/05 |
桃園市 |
NT$231,000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2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485(限值:4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6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4/03/15 |
桃園市 |
NT$189,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690(限值:400)、化學需氧量:185mg/L(限值:1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3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4/02/15 |
桃園市 |
NT$231,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2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3/04/21 |
桃園市 |
NT$225,000 |
1.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5)、操證字第H5138-05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6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501,排放管道編號為P501(稽查時前揭污染物操作中)及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2.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501氮氧化物濃度為147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4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2/08/09 |
桃園市 |
NT$105,000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8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0/11/17 |
桃園市 |
NT$300,000 |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38-03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7日至貴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操作中,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93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1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0/11/17 |
桃園市 |
NT$150,000 |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38-03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7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操作中,其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38ppm(硫氧化物排放標準5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1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0/11/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38-03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7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操作中,其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123ppm(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4/04/16 |
桃園市 |
NT$165,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4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3/11/11 |
桃園市 |
NT$9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3/01/10 |
桃園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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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2/11/01 |
桃園市 |
NT$6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1/04/19 |
桃園市 |
NT$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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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4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