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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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1/09/14 | 臺南市 | NT$5,000 | 110年7月20日於本市佳里區佳東路421號附近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商號所有82年6月出廠(第1期車)的K*C-6395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9月6日前到檢,貴商號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0年9月22日在案,該車輛於110年9月7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0-09036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一七之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