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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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1/27 | 臺南市 | NT$3,000 | 本案於113年11月18日於本市南區安平商港聯外道路(進四鯤鯓管制口)方向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臺端所有94年11月出廠(第3期車)的BND-72*1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110208 |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二規定處罰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路二四九巷六弄一五之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