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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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2/23 | 新北市 | NT$150,000 | 臺端所設廠區,本局為稽查場內廢棄物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經稽查人員表明身分並出示證件,且現場協請警察會同查察,惟現場人員仍拒絕本局入內稽查且拒絕開門,為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之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1-02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前段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一三八巷五弄四二號五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1/25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泰豐環保企業社從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經查廢容器(廢玻璃容器)回收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0-110-0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一三八巷五弄四二號五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9/16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所屬泰豐環保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69號),經查發現負責人已於107年12月17日變,惟未於變更後30日未於變更後30日內辦理許可證變更事宜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09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一三八巷五弄四二號五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8/02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環保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8-08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街一三八巷五弄四二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