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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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1/05 | 雲林縣 | NT$12,000 | 本局110年10月2日派員至台端經營之食品行稽查,現場發現使用廢木材燃燒再利用作業,經查台端經營之食品行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即進行廢棄物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義和村三和路二七之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31 | 雲林縣 | NT$6,000 | 1.本局於110年2月19日11時08分至現場會同業者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周界未發現排放黑煙之情事。2.經查該廠燃料(木材),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含再利用檢核),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3.另經查該廠燃料(木材)每日進貨量4.5公噸,且該廠業者表示每日運作約10小時,未達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列管標準。4.已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義和村三和路二七之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