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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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12/23 | 苗栗縣 | NT$12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貴公司於本縣銅鑼鄉福安段206、207、208、209、210地號堆置土石方約2萬餘立方米(堆置面積6281.71平方公尺,高度約6米(斜坡)),本案刻由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中,環保局於111年11月22日再次會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下稱財產署)前往現場勘查,經財產署認定,現場尚餘高度2米未清除,是以貴公司於前揭地號堆置之土方量,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堆置場作業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堆置土石方)。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2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平一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5/06/17 | 苗栗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4-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平一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3/01/18 | 苗栗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2-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平一之二號 | |
水污染 | 2012/06/19 | 苗栗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06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平一之二號 | |
水污染 | 2012/05/08 | 苗栗縣 | NT$10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1-05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平一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