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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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5/02/17 | 高雄市 | NT$2,400 | 車輛行駛中輪胎夾帶泥土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2089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苓雅區中華四路二二○巷二弄一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6/17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惠環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B-6516)載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經攔查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1-06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中華四路二二○巷二弄一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6/17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惠環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01號),經查核可之清除機具(車號:HAA-8278)載運廢棄物於新北市行駛,惟該清除機具當日行車軌跡回傳紀錄僅於高雄市仁武區(上午6時51分至7時17分開啟),未於啟動時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0-111-06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中華四路二二○巷二弄一四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5/11 | 高雄市 | NT$6,000 | 貴事業110年3月22日來函申請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基本資料異動(原車輛車號:51-6B因重新領牌,異動為車號:HAA-8278),所附車輛行照發證日期為109年5月15日,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109年5月30日前),填寫異動書,向審驗機關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四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0-05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四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0/11/23 | 高雄市 | NT$1,200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9-1114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5/06 | 高雄市 | NT$6,000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5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09 | 高雄市 | NT$12,000 | 108年2月18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車輛買賣契約書,經查詢車籍系統,發現清除車輛(原車號:KEB-7590,目前車號:KLD-3277)於107年9月11日過戶至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該清除車輛已非貴事業所有,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4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30 | 臺北市 | NT$60,000 | 載運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K*-*6)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7-08005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內里正義一路二七二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