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0/07/03 | 高雄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鱔魚屠宰加工作業,其宰殺清洗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後方排水溝,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公司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9-07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五福一路五五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5/04/15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0418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五福一路五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