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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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3/22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2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獲下列事項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1.氰系氧化槽(2)(T01-04)︰112年12月操作紀錄表之NaOCl加藥量數據操作參數為30,與許可證參數(1~15)不符。2.pH調整槽(1)(T01-05)︰112年12月操作紀錄表之NaOH加藥量數據操作參數為10,與許可證參數(0.5~5)不符。3.凝集槽(1)(T01-06)︰112年12月操作紀錄表之高分子凝集劑加藥量數據操作參數為0.02,與許可證參數(0.05~0.5)不符。4.鉻系還原槽(T01-09):ORP計(氧化還原電位)之現場儀表板數值顯示為88MV、112年12月操作紀錄表操作紀錄數值為180MV,皆與許可證參數(250~300MV)不符。5.凝集槽(2)(T01-11)︰112年12月操作紀錄表之高分子凝集劑加藥量數據操作參數為0.02,與許可證參數(0.05~0.5)不符。6.中和槽(T01-13)︰112年12月操作紀錄表之硫酸加藥量數據操作參數為12,與許可證參數(0.8~8)不符。7.查核113年1月操作參數紀錄表未依許可規定填寫。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3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4/03/22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2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皆非屬連續自動紀錄,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其累計水量讀數,惟查113年1月每日操作紀錄表未依規定記錄前揭數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3-03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2/12/07 | 新北市 | NT$66,000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9.7(限值: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1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1/11/18 | 新北市 | NT$63,000 | 貴公司係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電鍍業,稽查時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鋅10.4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1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0/09/28 | 新北市 | NT$237,600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硝酸鹽氮為81.9 mg/L(限值:50 mg/L)、氰化物為1.2 mg/L(限值:1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獲下列情事:(一)T01-2~T01-6、T01-8~T01-11及T01-13有設置曝氣管。(二)WM01廢水直接接至T01-2,且T01-1已無使用。(三)T01-12與T01-7為共管至T01-13。(四)T01-6、T01-11有添加硫酸亞鐵;T01-5未添加硫酸亞鐵。(五)現場有設置污泥曬乾床。以上事項與許可登載不一致,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09-09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0/09/28 | 新北市 | NT$117,000 | 貴公司氰系廢水收集管線WM02至1樓T01-2氰系廢水貯槽前發生管線滲漏,致廢水疏漏污染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9-09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0/07/01 | 新北市 | NT$58,125 | 貴公司設置之貯存設施疏漏鹽酸致污染地面水體,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9-07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20/02/11 | 新北市 | NT$166,5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58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19/10/18 | 新北市 | NT$9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24 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30-108-10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水污染 | 2014/10/07 | 新北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3-10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2/06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2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