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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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3/02/07 | 臺南市 | NT$3,000 | 本案於112年1月5日在本市關廟區中山路一段42號對面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94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AYV-52*1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2年2月2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2年2月3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2-02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 臺中市大雅區神林南路一八○巷五○號七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