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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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12/27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為例行性稽查,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嘉義民雄分公司從事餐飲業且資本總額超過新臺幣2500萬元,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二十八),「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未向本局取得上述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開始營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2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一段二三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