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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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2/19 | 新北市 | NT$2,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L-****)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15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76條第2項規定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5/01/06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78-Y3)於113年6月17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2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4/12/04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5065)於113年5月20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16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4/11/08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5062)於113年4月15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1018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4/09/25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678-Y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929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4/09/11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5006)於113年8月9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9037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4/08/22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5006)於113年2月26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805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24/08/16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LE-506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8038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19/10/03 | 桃園市 | NT$5,000 |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2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W-890)黑煙不透光率2.7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21-108-10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19/04/08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6年8月出廠(第2期車)的**-689號營業大貨車,於108年3月22日行經本市國道一號北上新營地磅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4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8-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秀昌里下溪洲一六之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