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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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1/04/15 | 嘉義縣 | NT$30,000 | 1、 本案針對環保署函請疑似生產過度包裝產品進行稽查。2、 依據環保署提供產品(東和經典禮盒-芝麻花生)進行稽查,經量測包裝層數為一層,包裝體積比值為1.19,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第七條規定,依同法第26條第一項第三款告發處分。3、 責成業者日後依照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辦理,以免違反規定。4、 現場已拍照存證。5、 上述內容經業者確認無誤。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10-04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朴子市南通路三段八四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