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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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11/13 | 臺中市 | NT$5,000 | 李楊秀敏(即阿富汗模板行)您所有車號595-QC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及限期修復檢驗,於107年9月19日13時55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65%超過法定排放標準5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7-11034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肚區新興里沙田路二段一三二巷五弄六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