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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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1/11/15 | 臺南市 | NT$1,200 | 貴企業社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11014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12日府環清字第1050355971A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