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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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4/10/18 | 彰化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8月15日派員至本縣芬園鄉彰南路二段666號正對面回收場稽查,現場無招牌,主要從事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回收,廢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稽查當時廠區四周設有圍籬及舖設不透水地面,惟分區貯存並未標示其種類名稱且有拆解廢資訊物品之主機板、風扇及硬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授權訂定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5-113-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芬園鄉芬草路二段二八四巷一八弄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