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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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0/08/28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從事回收物料批發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桃廢清字第0285-6號),本局於109年5月29日派員前往違規地點稽查,現場貯存大量廢鐵,查該廢鐵係向事業端(泰元鋼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並進行販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1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800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永平里青山六街七八巷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2/08/08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 44-101-08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永興村大牛欄一三三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7/05 | 新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7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永興村大牛欄一三三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0/06/21 | 桃園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099-06048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永興村大牛欄一三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