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吳靜美 | 董事 | 54.89%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移動污染 | 2024/08/12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EN-368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8033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4/1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自辦工廠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學甲區東興段1377、1378、1379地號等3筆土地),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作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4001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七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12/10 | 高雄市 | NT$3,600 | 亂倒一般廢棄物。〔車號:KEC-6683〕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08-12078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七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12/10 | 高雄市 | NT$3,600 | 亂倒一般廢棄物。〔車號:KEC-6683〕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08-12078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七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12/10 | 高雄市 | NT$3,600 | 亂倒一般廢棄物。〔車號:KEC-6683〕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08-12078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七號 |
移動污染 | 2015/11/05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1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豐和里美豐一二五之二七號 |